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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开展资助两节课之高校地助学贷款宣讲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拓宽资助育人途径,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资助育人成效,音乐学院于5月20日举行了“资助宣讲之高校地助学贷款”专题宣讲会,会议由音乐学院网络权益部王蓣喧主持,团委书记魏琳琳莅临本次宣讲会。

王蓣喧为大家讲解高校地助学贷款的内涵及相关信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联合,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信用贷款。学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称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5.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

高校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为;1.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续贷无需注册),提交贷款申请。2.向所在高校出示并提交所需材料。3.公示。高校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学生进行公示。4.审查材料。高校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5.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高校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1.首贷所需材料:(1)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2.续贷所需材料:(1)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宣讲会的最后,魏琳琳老师向大家强调了树立诚信风尚的重要意义,并指出每位受助学生应坚守诚信之道,就相关助学贷款的不容忽视的细节再次进行提醒,希望大家秉持诚信之心,行诚信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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