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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次数:

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要求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此,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科学化管理。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重视对学生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训练,加强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加强对选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系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平学院行〔2008〕5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和副高以上教师参加,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拟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认识和要求。

3、组织选题,审定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确定指导教师,制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措施。

4、审查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中期检查和答辩检查。

5、成立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6、按学校要求进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

三、管理监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选题、开题报告、调查研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及成绩评定等阶段。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前期检查(第七学期第17周进行)。在指导教师选题完毕后,检查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是否明确,学生的开题报告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所需条件是否具备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检查情况表》。

2、中期检查(第八学期第2周进行)。主要任务是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学生调研报告文献查阅及外文翻译情况方案分析有关实验数据及样本的采集设计草图或论文纲要等,重点抽查前期检查时提出警告的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情况表》。

3、中后期检查(第八学期第7周进行)。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进行,主要任务是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各种过程材料和学习阶段总结是否符合要求等。

4、后期检查(第八学期第8周进行)。主要结合各小组答辩情况,学院采取抽查形式,对各小组的答辩方式成绩评定工作总结等进行检查。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择首先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应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科学训练,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应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题目应尽量结合企业生产、科研、学科竞赛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选题内容过于简单,达不到训练目的的不能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式可以采取下列三种方式: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自拟课题,指导教师确认;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

五、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为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为保证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数量不超过12篇。积极聘请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协助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1、每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阐述选题意义,并根据选题及时将《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给所指导的学生,明确各分阶段的要求和日程安排。

2、介绍有关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课题调研(文献检索、实验、数据处理等)、填写开题报告,拟定论文写作提纲、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3、每周指导学生至少2-3小时,及时解答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的疑问,并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要求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

4、指导老师要认真审阅学生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让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次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2-3次),并将每次修改意见保存完整,作为教学资料予以保存。

5、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包括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填写论文评语,给予初评成绩。对于工作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或无故缺席、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不推荐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6、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含电子版材料)整理上交所属答辩小组,汇总后一并交教学秘书归档。

7、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学风教育,并对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把关负责,杜绝任何抄袭情况的发生。

8、指导教师因公或病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指导教师出差或事假3周以上者,学院应调整其他指导教师。

六、学生任务及要求

1、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要尊敬老师、团结互助、虚心学习;要勤于思考、敢于实践、勇于创新, 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每一阶段的任务。

2、学生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院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

3、学生在确定选题后,要认真阅读有关文献,根据指导教师下发的任务书和学校统一要求,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随意更改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学生必须填写《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换审批表》或《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更换审批表》,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变更。

4、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以达到一定质量并定稿。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交答辩小组。

5、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实事求是,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零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定期(每周1~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之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评阅。

7、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公开答辩。在答辩前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各种过程材料和学习阶段总结,论文(设计)的撰写要严格按照有关格式书写,并准备书面汇报提纲和ppt,作好汇报准备,准备说明的问题主要有:选题的依据、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拟解决的问题,提出的个人见解;论文的基本观点和本论文的基本依据;论文的优缺点等。

8、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后交指导师,由指导教师汇总后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所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交流转让。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符合学术规范,遵循平顶山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按专业学术论文的体例撰写。论文(设计)篇幅控制在8000-10000字。毕业论文(设计)一律按学校统一的格式要求、参考学校统一设计的模板,打印装订成册。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根据“平顶山学院理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标准”(附件7)或“平顶山学院工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在“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中写出评语。

(2)评阅人评阅

在答辩前,各答辩小组组织评阅人根据“平顶山学院文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标准”,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同时在“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语表” 写出评语。评阅人必须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2、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学院要组织答辩。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全部进行答辩。

(2)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任务是组织领导全系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最终决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答辩委员会由院领导及副教授以上人员5—7人组成。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的人员担任。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小组应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案设计、设计说明书、实验或计算测试结果、文字表达、格式、结论、创新性等进行评阅,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答辩成绩,写出针对性的评语,对本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提出意见。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个人陈述和提问)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问题进行回答。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填写“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4、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评定方法

毕业论文(设计)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2)评定要求

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求做到:

a.实事求是,不要从印象出发,更不要以指导教师的声望作为评定该学生成绩的依据。

b.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予以充分的注意。

c.评分时既要看学生上交的材料,也应考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的表现。

(3)经过答辩,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可于2周后再给予一次答辩机会。如果再次答辩还没有通过,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半年后可申请随下一届毕业生重新撰写。

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各答辩小组评选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二次答辩,在此基础上按不超过论文(设计)总数8%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十、工作日程安排

1、每年的10月20日,组织全体同学和教师,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动员大会,通报“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11月1日至11月22日,按照“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系具体情况确定指导教师。

3、每年11月23日至12月10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并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第七学期末以前,学生提交开题报告。要求学生利用寒假,进行调研,并按要求开始撰写论文。

5、第八学期开学报到时上交论文提纲,第1周进行前期检查。

6、第八学期第1周—第7周(其中第4周进行中期检查,第7周进行中后期检查),撰写毕业论文。

7、第八学期第8周,答辩及论文成绩评定。

8、第八学期第9周,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整理论文材料并进行书面总结,将论文材料和工作总结一并报系办公室。由系教学办公室将论文材料归档,并向学校教务处报送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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