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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课堂秩序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次数:

音乐学院课堂秩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观念,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改善课堂秩序,经音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堂考勤

    学生上课出勤率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及教学质量。为了严肃学生上课纪律,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特采取如下措施:

    1、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员同意,各班请假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如有超出情况,辅导员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

    2、每次上课前,各班纪律委员必须点名考勤,分班上课的必须由班委会委员负责点名,合班上课的由各班纪律委员负责本班学生的点名。

    3、任课教师对学生考勤表实行签字制度,即纪律委员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考勤后,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班长核实后签字。任课教师每堂课结束后核实考勤情况并在考勤记录表上签字。

    4、各班班长或纪律委员应必须每天向辅导员和班主任汇报本班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日报表交至院团总支办公室。

    5、辅导员负责对出勤率较低的同学做好教育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对旷课情况比较严重的学生,辅导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团总支每周统计一次出勤率,上报存档。学生出勤率纳入班级量化管理,作为班级评优的参考依据,并定期在全系公布班级考勤情况。

    7、依据考勤结果严格落实有关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8、学生课堂管理也是任课教师的重要职责之一,任课教师有义务检查学生出勤率,并负责每周向教学秘书处上报汇总材料。

    9、学生自律委员会每天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向辅导员汇报。

    10、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到教室抽查出勤情况,并做检查记录。

  二、课堂行为规范

    1、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积极思考,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吃东西,不准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影响他人听课。

    2、回答教师提问时应起立,回答完毕后再坐下,主动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时要举手示意,经允许后再起立回答。

    3、不迟到、不早退,请假须持经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任课老师说明。有特殊原因迟到者,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课堂。

    4、不得随意挪动教室内设施,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关掉照明灯、空调、电扇,养成节约水电的习惯。

    5、严禁在课桌上刻画、涂写,违者责令其清除污迹,并按系相关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6、文明着装,严禁穿背心、吊带、拖鞋进入教室。

    7、严禁在教室、走廊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和干扰他人的学习。

    8、学生自律委员会每天对各班课堂秩序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向辅导员汇报。

  三、检查与监督

    为维护我系正常课堂教学秩序,考勤和课堂教学秩序检查由学生自律委员会具体负责。检查中凡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者,纪律委员负主要责任,班长负连带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自律会干部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者将就地免职。因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而造成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和教学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处理

    1、定期将检查的情况在全系范围内通报,违纪的学生视情况由辅导员、副书记分别谈话、批评、教育,团总支不定期对检查结果较差的几个班级在全院范围内做出通报。

    2、各项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和团支部量化管理,对一学期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同学,给予书面警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分。

    3、对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又未事先请假获批准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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