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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与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次数:

7月5日,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与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合作机制,共同赋能学院教育高质量发展。

签约仪式上,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院长程志奎与平顶山市群众文化艺术馆馆长吴佳双方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将选取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担任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兼职教师,为其提供教学科研、专题讲座等服务,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也会定期选派师生赴平顶山群众艺术馆开展实践锻炼,共同合作进行“双师型教师”培养。

签约仪式现场

《协议》中明确,双方将开展深度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共建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学生双身份(学生、准员工)、校内外双导师、教学双场地(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内容双结合(理论和实践)、学校与基地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此外,共建双方将充分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节目研发等系列活动,为人才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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