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博士20人,硕士11人。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制冷技术学院、商贸物流学院、人文与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开设有数控、模具、机电、自动化、汽车、电力、计算机、物联网应用、无人机应用、工业机器人、移动互联网技术、物流、艺术设计、航空服务、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等近30个专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组织人事、教务、工会、纪检等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20名博士,11名硕士。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机电职业学院(http://www.hnjd.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请记准个人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www.hnjd.edu.cn主页最新通知一项(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具体用人部门和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371-85901015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报名硕士岗位的应参加笔试。笔试由我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基本素质、能力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录用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详见我院网站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XXXXXXXX(院纪检监察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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