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天元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6年11月26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7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4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用人单位情况查询(登陆学校网站了解) 1.建宁实验中学(http://www.zzjnsyzx.com) 2.天元中学(http://tyzx.zztyedu.com) 3.栗雨小学(http://lyxx.zztyedu.com) 4.泰山学校(http://tsxx.zztyedu.com) 5.天元小学(http://tyxx.zztyedu.com) 6.银海学校(http://cs.zzyhxx.com) 白鹤小学尚格分校、新马小学为在建学校。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天元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 分别在华中师大、华南师大、湖南师大举行招聘见面会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 如招聘见面会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和上述高校网站的信息为准。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株洲市天元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以师范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计算机相关专业除外)。 (3)所有报名均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4)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三)资格审查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 考试分为答辩和说课两个环节。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答辩和说课成绩。 (1)答辩: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设最低分数线,答辩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进入说课环节。 (2)说课:答辩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量为8分钟,说课的备课时量为15分钟,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答辩成绩×20%+说课成绩×80% 答辩、说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答辩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说课成绩高的排前。 (五)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 (六) 体检 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 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办理录聘手续。 (3)由拟聘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纳入招聘计划的用人学校。 (4)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三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六、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市人社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65957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65605 天元区纪委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七、咨询 0731-28665200(周老师、彭老师) E-mail: 897649227@qq.com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毕业生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 3: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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