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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安县招聘演员、篮球教练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30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吉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馆戏剧表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演员、少儿体校篮球教练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3人)

  (一)文化馆戏剧表演1人(全额拨款);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演员1人(差额拨款);

  (三)少儿体校篮球教练1人(全额拨款)。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报考岗位的工作。

  (二)报考吉安县文化馆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戏剧戏曲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报考吉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岗位的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报考吉安县少儿体校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运动训练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三)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50元/人。

  (三)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不退回报名费。因考生自身等原因放弃报考的不退回报名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先面试再笔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和笔试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因岗位特殊,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所有报名考生均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1、当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吉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吉安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两天下午5:3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对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12月10日;

  报名地点: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2.面试工作在2016年12月20日前结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在2016年12月14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其他事项

  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提交档案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招聘和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796-84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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