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院系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洛阳宜阳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21人
发布日期:2016/11/30  浏览次数:

为做好全县大学生村干部有序分流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和《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宜阳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21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特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由县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报考范围、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宜阳县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职位:具体报考职位、聘用计划、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拟招聘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阳县委组织部四楼(县委院内东楼)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信息采集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2016年宜阳县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工作人员证明(附件2);

  ④下载打印《宜阳县2016年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请到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自行下载打印(表册所有内容A4纸打印一式三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⑤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⑥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将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四部分。

  1、笔试:

  ⑴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⑵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⑶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持本人身份证、缴费票据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本次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及编制手续。凡被录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被招录人员必须在招录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尽事宜及本方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8888270(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关闭页面】【页面顶部

学校首页 |  教学工作 |  团学工作 |  招生就业 |  党群建设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邮编:467000  电话:703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