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院系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郑州市上街区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30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及计划名额

本次共招聘区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6月30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五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与报名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2房间人事管理科(郑州市上街区金华路与许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2.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加分材料、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证件照5张(一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专业岗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

3. 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缴纳考务费:按每人30元/科,共60元收取。

4. 领取准考证。报名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7日,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5.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表,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二)注意事项

1.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5。同一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郑州市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由人事部门通知应试者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试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英语方向翻译专业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1.无专业知识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知识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30%

(四)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工作。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六)本公告由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8923611


关闭页面】【页面顶部

学校首页 |  教学工作 |  团学工作 |  招生就业 |  党群建设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邮编:467000  电话:703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