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一高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9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3人,足球2人],充实到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我省一本招生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我省指定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需211综合大学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1、本科毕业:一本以上(含一本)师范类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211综合大学本专业毕业生。(本省限河南大学、河南师大、郑州大学) 2、研究生: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学历,且本科与硕士期间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研究方向与学科教学相关。 3、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㈢资历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不予招录。 三、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上蔡县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监督下,由县教体局、学校具体实施。 四、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公告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师资需求情况确定所招专业及其名额,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用人学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㈡、资格审查与信息采集 1、时间: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下午5点以前 2、地点:上蔡一高点津楼四楼会议室。 3、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综合性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③现场采集指纹、图像信息。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4月22日下午6:00到上蔡一高点津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和教育心理基础理论(分值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占笔试成绩2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折合为100分,则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占80%)+教育心理基础理论成绩(占20%)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要求:①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②进场前指纹验证通过后方可入考。 成绩公布:4月23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张榜公布成绩。 ㈣、面试 由县监察局牵头,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①竞聘感言(2分钟);②说课(15分钟):说课内容从2015—2016学年高中一年级必修1、必修2教材中抽签确定。 按学科组成若干组面试评委会,每组评委会由5名专家、学者组成。5个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组评委会另安排监督员、统分员各1名。 面试评委和考生的面试顺序考前分学科抽签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4月24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4月24日上午7:3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乘车前往面试地点 面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成绩公布:4月24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㈤、考核、体检 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㈥、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实行聘任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即行终止。被聘任者在聘任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是一项关系我县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关系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教育、人事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进行。要建立健全考试、考核录用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对仿造、涂改相关证书、档案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违反考试录用规定,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人劳、编制、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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