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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睢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54人)
发布日期:2015/12/15  浏览次数: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睢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豫人[2007]55号、商人文[2007]2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54名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物流园区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符合岗位计划要求的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10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24人,睢县大学生村干部20人。

  具体专业要求,拟聘用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睢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 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商丘市户籍人员;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本科生报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 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报名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拟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聘用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22日。

  2、报名地点: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县政府五楼)

  3、报名要求:报名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 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需填写《睢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与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4张。大学生村干部报名时,需另外持有组织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书面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者应于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拟聘用人数与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不足1:5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其中关于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此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不足1:4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笔试结束后,大学生村干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⑶笔试成绩在睢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网址www.suixian.gov.cn

  ⑷为落实省相关文件精神,这次公开招聘符合政策和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基层服务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播音主持类考生面试分考场面试与实体解说两部分,分数占比为4:6)。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审查确认,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播音主持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供给。

  咨询电话: 0370—3083913

详情见http://gwy.koolearn.com/20151215/1010449.html

  睢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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