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2018年高考改革需要,解决我校高中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豫人才〔1996〕9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鲁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公开面向社会召聘教师12名,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单位编制。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要求
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品行良好,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截止2018年7月1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与拟聘用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所在院校出具资格证明)。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本县在职教师或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我校共招聘教师12人。其中语文学科2人,数学学科4人,外语学科1人,生物学科1人,政治学科1人,历史学科1人,地理学科2人,共计12人。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省内相关院校(如河南师范大学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3月16日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的报名邮箱为5752343@163.com;咨询电话:13938658743;15938992056。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需登陆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对应上传到我校公布的信箱,报名登记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3、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8年3月19、20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地点: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证明,但在提交档案时交验此证,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证明);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⑷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另交同底版彩照4张);
⑸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可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在提交档案时须提交此证。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4、报名人数与各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紧缺学科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将缩减本专业指标,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确定招聘人数,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该岗位不再招聘。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按限定时间可改报其它岗位。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各类招聘(录)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由2018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符合本岗位层次需要的教育教学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待现场确认后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或资料,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或资料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五)政审、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由2018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政审通过后,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作为拟聘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上岗前由学校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3、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待遇纳入财政供给(与在编教师相同),其他待遇按照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流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2018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这次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七、有关人事代理政策,请咨询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375-717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