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海外院校毕业且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我校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招聘博士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和各用人单位保持联系,按各用人单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在人事处指导下,由我校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按照我校各用人单位安排进行。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须到任一家我校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我校指定的体检医院有: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纬五路和经二路交叉口)、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郑州市龙湖中环路1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人民路19号)。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和考察人员请下载附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报送拟聘人员材料
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含面试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应聘表、体检表和考察表、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电子版等材料统一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2737875@qq.com),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上午12:00,过期不交者,此次招聘计划自动取消。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研究后,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上报主管部门,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