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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名)
发布日期:2015/10/28  浏览次数: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8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画院是省文化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6年,2011年前实体机构为正处级的山东画院办公室,2011年1月,省编委行文批准设立副厅级山东画院,现院址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0号。山东画院是集美术创作、交流、研究、辅导和收藏于一身的省级美术创作交流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本院专家并联系、凝聚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画家和理论家开展精品创作,对青年美术家进行创作培训,对山东美术创作进行理论研究,推出名家力作,打造山东美术品牌,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多年来,山东画院涌现了于希宁、黑伯龙、刘宝纯、关友声、孔维克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书画家,为推动山东美术事业发展,促进齐鲁画派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美术馆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77年6月,新馆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129号。该馆主要承担收藏、保护、传承现当代美术精品,举办美术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审美教育,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行美术相关专业理论研究,搜集编制山东近现代美术史;组织开展国内外美术交流、弘扬齐鲁文化艺术等多项职能,是我省艺术品典藏、研究、展示的主要场所和推动中外文化交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该馆是省文化厅“大师引进工程”实施单位,全国美协主席刘大为先生任该馆名誉馆长。在刘大为先生的指导下,该馆推动实施了齐鲁文化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连续开展了两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美术展览、展示和学术研究水平正在进一步提升。

  山东省图书馆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加挂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牌子。该馆始建于1909年,是国内创建较早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馆舍位于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在济南市明湖路275号设国学分管,在济南市英雄山路231号设少年儿童馆。作为国家举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该馆是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咨询服务的学术性机构。目前,馆藏文献760余万(册)件,数字资源总量达71.5TB,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藏书体系。古籍藏量75万余册,海源阁专藏、易经专藏、山东地方志专藏享誉海内外。年接待读者200余万人次,文献借阅200余万册次,是国家一级图书馆并已跻身国内十大省级公共图书馆之列,获得“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年,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该馆实施“大师引进工程”,延聘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许嘉璐先生任名誉馆长,在加强孔子思想与儒家文化的研究传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打造了公共图书馆“图书馆+书院”模式,开展了古籍发掘整理研究工程,以此为平台,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人才正在健康成长。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创于1954年,院址位于济南市山大北路27号;初称“山东省戏曲研究室”,1981年更名为山东省艺术研究所,2014年3月经批准更名为山东省艺术研究院。作为省内唯一省级艺术科研部门和重点学科基地单位,该院科研实力雄厚,是促进全省17市艺术创作和科研繁荣发展的主导力量,特别是在戏剧传承、戏曲非遗保护等方面成绩卓著,为全省文化艺术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山东省艺术研究院自创立以来,培养了大批在国内戏剧理论和创作领域颇有影响的知名专家,形成了结构健全、门类合理、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先后主持和参与创作的《李二嫂改嫁》、《墙头记》、《奇袭白虎团》、《苦菜花》等舞台艺术精品反响强烈,影响深远,在全国享有盛誉。同时,该院作为全省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承担着大量国家级和省级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出版了许多学术专著,举办了多项重大活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0年9月,是山东省考古学界的中心研究机构,所址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51号。该所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基本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考古调查、钻探和发掘事项;系统整理发掘资料,编写发掘报告,研究、探讨海岱地区的考古学问题及山东地方史。近年来,先后完成京沪高铁、南水北调、天然气管网等国家大型基建工程及省内各市城市化建设工程中的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汶上南旺、曲阜鲁故城、泰安大汶口国家遗址公园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及章丘平陵城、城子崖等国家课题研究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先后有章丘西河、汶上南旺、定陶灵圣湖等十几个考古发掘项目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编辑出版了《海岱考古》一至七辑、《鲁中南汉墓》、《临淄齐国故城》、《山东20世纪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辉煌30年》、《鉴耀齐鲁》等大批考古报告及和论文集,多人多次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是省文化厅举办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山东省电影学校,创办于1965年,校址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该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省级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是山东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早期教育基地、山东地方戏曲后备人才主要培养基地。目前学校开设中国舞表演、京剧、吕剧和柳子戏、山东梆子、杂技表演等专业,2009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校重点发展文化艺术类专业,已向高等艺术院校和专业艺术院团输送了大批优质毕业生,近年来,随着办学水平的逐步提高,该校学生先后获得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舞蹈大赛一等奖、舞蹈“群星奖”,第十届“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群舞组表演一等奖,第二届CCTV全国戏曲院校京剧学生电视大赛铜奖等奖项,社会影响力日渐扩大,为繁荣山东文化艺术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省属中专办学体制调整,该校于2014年底确定划归山东演艺集团管理,当前山东演艺集团处于组建初期,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事项由省文化厅统一管理,因此,人员招聘工作与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一并安排。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文化厅所属6个事业单位山东画院、山东美术馆、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它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文化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到省文化厅报名,也可先行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考古-李**”),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报送至省文化厅人事处(报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传真以传真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404房间(济南市和平路59号)。

  联系人:钱玉新

  联系电话:0531-86568891 86568823(传真)

  电子邮箱:whtgkzp@126.com

  邮政编码:250013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高级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根据不同的岗位层次按照规定采取不同的方式。

  1、中级岗位(不含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问题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统一在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各岗位应聘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五、待遇

  按照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详情见http://www.shiyebian.net/xinxi/120096.html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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